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要求,现将2017年博州残联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一)制定全州残疾人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履行服务、代表、管理、三大职能;
(二)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履行服务代表管理的职能,掌握和了解残疾人生活、教育、就业、康复、培训、职业介绍、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法规,依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负责组织和实施、保障基本生活、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力、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得到普及;
(四)负责全州本级残疾人事业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残疾人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五)拟定博州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全州残疾人事业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博州有关残疾人的调查和研究工作,为州党委、州政府解决残疾人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做好残疾人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承办博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2017年度残联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事业机构1 个。
2017年残联编制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编制10人,事业编制人数3人,工勤编制人数2人。2017年实有人数1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0人,事业在职人数3人,工勤在职人数2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 3人,其他人员0 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7〕8号),自治州财政安排残联收入预算为6199585.76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残联支出预算总额为3845317.44元,其中基本支出2145317.44元,项目支出1700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2145317.44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46438.5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292.3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7586.51元。
2.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1700000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39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3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同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增加了0%,其中:公务接待费9000元,比上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30000元,比上年增加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五、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总计0元。
六、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