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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08月19日 17:09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部门机构设置:我中心是全额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1名,实有在职人员43人、退休职工27人。内设行政办公室、疾控科、地方病科、结防科、检验科、健教科、职卫科、质管办公室8个科室。

2、基本职能: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自治州卫生局和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管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工作,并督导下级机构的工作。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对传染病爆发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等。

3、预算单位构成:是一级预算单位。

二、 人员构成情况。

2015年末现有在职职工43人,其中:正式职工:事业管理人员6人,事业专技人员在职人数33人,事业工勤人员在职4人,退休职工27人.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继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为提高全州疾控机构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突发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全州共发生3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博乐市麻疹暴发疫情病例数280例,博乐市一幼水痘疫情病例数18例,博乐市青得里乡中心校水痘疫情病例数26例,均已结案。自2015年博州发生麻疹疫情以来,截至2015年6月15日全州共报告麻疹病例361例,报告发病率80.2/十万,死亡病例3例。

二、围绕鼠疫、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防治重点,继续加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

(一)鼠疫防控工作稳步开展。

对阿拉山口周边、边防一连、二连、艾比湖湿地等地进行了宿主动物间鼠疫监测工作, 通过主动捕鼠监测,采集283份大沙鼠血清,经本中心检验均为阴性。完成了对精河县及温泉县的鼠防工作督导任务。9月份与国家疾控中心及自治区疾控中心专家一起对夏尔希里自然保护区及阿拉山口市区进行了传染病监测,共捕获夜行鼠42只,捕获夜行鼠的血清及脏器已拿到国家疾控中心做检测。

(二)艾滋病性病防控工作不断发展。

在监管场所内采集羁押人员的血样做HIV抗体初筛,VCT共47份,阳性12份,阳性率25.53%;确证实验129份(VCT47人,劳教所82人)均为阳性。

我中心CD4检测以开展,共计检测CD4310份,其中VCT155份,劳教所155份;哨点检测404份,共完成HIV、梅毒、丙肝三个项目的检测,均为阴性。

(三)结核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全州共接诊疑似肺结核患者1764人,初诊查痰1215人,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248例,其中涂阳肺结核病人131例(初治涂阳104例,复治涂阳27例),初治涂阴病人117例,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初治涂阳78.2%、复治涂阳96.4%、初治涂阴56.5%。发现登记的涂阳及新发涂阴肺结核病人,均按项目要求进行了治疗管理。

根据自治区要求,2015年3月份启动耐药监测工作。截止9月30日全州纳入耐药监测患者共92例,耐多药患者3例。

(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工作

按要求每季度上报慢性病与营养重点工作系统季报表,9月初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慢性病综合防治培训班,要求博乐市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申报工作。

(五)传染病防控工作常抓不懈,监测网络运行正常。

继续推进疾病监测预警及信息系统能力建设。加强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和对县、乡疫情网络报告的技术指导,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的审核工作,确保疫情报告的质量控制。通过疫情监测日、周、月报告,对异常疫情进行分析,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准确、及时和科学的依据。

第二部分 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973.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3.8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7.7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924.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24.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7.03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73.8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890.88万元,占91.48%;事业收入35.3万元,占3.62%,其他收入47.66万元,占4.89 %。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24.51元,其中:基本支出736.86万元,占79.7%;项目支出187.65万元,占20.3%。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890.88万元、872.08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4.33%,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47万元,主要原因是:总体支出增长是:2015年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进行了调标并对2014年的进行了补发;所以今年总体支出较去年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人员经费支出648.24万元,占74.3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84万元,占 25.67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5.37万元,支出决算为92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7.83%。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0 %,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万元。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0.71元,其中:人员经费648.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5.16万元,完成预算的74.78%,其中: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预算的57.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87.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67万元,占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占0.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6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9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17个、来宾352人次。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7万元,降低6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增长40%。具体原因如下:2015年接待督导工作次数较多。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按照政府购置相关要求,进行政府采购8.35万元,其中:货物是8.35万元,占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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