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相关单行条例和规范文件,并组织实施。
2、 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3、 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 负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5、 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和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实施及跟踪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6、 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和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协调、指导药学会工作。
7、 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药品。
8、 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9、 承担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博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
2016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数 28 人,其中行政编制 16 人,参照公务员编制 0 人,事业编制人数10 人,工勤编制人数 2 人。2016年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 22 人,事业在职人数 0 人,工勤在职人数 3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3 人,其他人员 1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为 2657029.56 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657029.56元,其中基本支出 2404455.56元,项目支出 252574 元。
1.基本支出预算2404455.56 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803690.7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88510.31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2254.52 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 252574 元。
其中:上年结转湖北援助经费250000元,上年结转食品安全经费2574元,本年食品药品监督经费150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 46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6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30000 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21%,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了 12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与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药监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