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博州药检所主要职责:负责自治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检验工作;负责食品和部分保健食品检验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药学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州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对突发、群发、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负责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药抽验任务;接受委托检验和提供药检技术服务;承担本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食品药品检验所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事业机构1个。
2016年食品药品检验所编制数 14 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14 人,。2016年实有人数 1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 0人,事业在职人数 16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2 人,其他人员 1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食品药品检验所收入预算为 1740860.82 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食品药品检验所支出预算总额为1740860.82元,其中基本支出 1663158.82元,项目支出80108元。
1.基本支出预算1663158.82 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257686.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50240.6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2825.26 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 80108 元。
其中:上年结转食品安全经费108元,本年食品安全经费80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 29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25000 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11%,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了 4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与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药检所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