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救助管理站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博州救助管理站主要职责: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低保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受助人员的需求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疾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救助管理站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1个。
2016年博州救助管理站编制数 5 人,参照公务员编制5 人,工勤编制人数 3 人。2016年实有人数 15人,其中事业在职人数 5人,工勤在职人数3 人,退休人员 2 人,其他人员 5 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救助管理站收入预算为641845.67 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救助管理站支出预算总额为641845.67元,其中基本支出609973.67 元,项目支出36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609973.67 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6571.58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207.77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8200.32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36000元。
其中:未成年人流浪救助经费36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 40000 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0000 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12%,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了 0 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5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救助管理站 2016年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