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人口计生委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根据自治区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订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分析、信息化、人口信息库建设工作。
3、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总体规划,组织开展全州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迁移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成果和节育新技术的评审、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
4、制定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5、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计划生育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降低人口出生缺陷数量,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6、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研究提出促进全州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全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7、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指导基层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8、编制全州财政拨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算和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9、制定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计划生育群众团体的工作。
10、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人口计生委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
2016年博州人口计生委编制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参照公务员编制 6人,事业编制人数3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2016年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6人,参照公务员在职4人,事业在职人数2人,退休人员6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人口计生委收入预算为1772465.42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博州人口计生委支出预算总额为1772465.42元,其中基本支出1572465.42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1.基本支出预算1572465.4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0759.5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07.0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7698.82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200000元。
其中:本年财政安排的专项业务经费200000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8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75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同2015年相比,2016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体上压缩了1%,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了327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与上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多年来一直未安排预算。
2016年州计生委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