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本级预算单位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2)185号)和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9号)要求,现将2016年博州光荣院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博州光荣院主要职责: 1、收养和管理孤老烈属、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2、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3、按照民政部颁布的《光荣院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文明光荣院标准》进行服务。博州光荣院成立于1987年10月,是全州唯一一所优抚福利事业单位,目前,在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10人,博州光荣院要每天照顾他们的起居饮食,在优抚对象生病住院期间照料护理的一切事务及最后要为老人们养老送终。
二、基本情况
2016年度博州光荣院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其中:事业机构1个。
2016年单位名称编制数5人,事业编制人数 5 人,工勤编制人数 1人。2016年实有人数 18 人,事业在职人数 5 人,工勤在职人数 1人,离休人员 1 人,退休人员 9 人,其它人员 3 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州本级各预算单位预算的通知》(博州财预〔2016〕1号),自治州财政安排博州光荣院收入预算为1131019.83元。
(二)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单位名称支出预算总额为1131019.83元,其中基本支出 1089542.87 元,项目支出 41476.96 元。
1.基本支出预算1089542.87 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6703.56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990.10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80849.21 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41476.96 元。
其中:优抚老人生活费补助41476.96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三公”经费 0 元。
光荣院 2016年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