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㈠棉花种植录入情况。
经核查统计,2025年全州录入棉花种植面积169.10万亩,其中:博乐市50.90万亩(基本农户37.09万亩、生产经营单位13.81万亩);精河县118.2万亩(基本农户面积37万亩、生产经营单位面积81.2万亩)。
共有种植户7362户,涉及8个乡镇场、92个村队。博乐市种植户2492户(基本农户1832户、生产经单位660户);精河县种植户4870户(基本农户2359户、生产经营单位2511户)。
㈡机械保障情况。全州现有采棉机443台,其中(博乐市214台、精河县229台)。带打包装置的采棉机共计135台,其中(博乐市69台、精河县66台)。可满足收购需求。
㈢产量及收购预测。2025年棉花长势良好,预计籽棉单产可达435.1公斤/亩,比去年增长6.6%。预计全州收购籽棉85万吨以上。
㈣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及公示情况。组织博乐市、精河县对辖区内39家(博乐市15家、精河县24家)棉花加工企业2024年不良行为进行筛查上报,自治区联合评审反馈:34家企业为A级(博乐市11家、精河县23家),3家为B级(博乐市),1家为C级(精河县),1家为D级(博乐市)。
结合诚信经营评价等情况,自治区公示2025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加工企业38家。其中:博乐市14家、精河县24家。
二、棉花采摘情况
截止11月中旬,全州采摘棉花151.2万亩。其中,博乐市48.2万亩,精河县103万亩。
三、棉花收购情况
11月中旬,38家轧花企业共收购籽棉63.35万吨,加工皮棉6.94万吨。
㈠博乐市。14家轧花企业收购籽棉,收购价格为5.95-6.11元/公斤,平均单价6.02元/公斤,共收购籽棉22.05万吨,加工皮棉2.74万吨。
㈡精河县。24家轧花企业收购籽棉,收购价格为5.70-6.19元/公斤,平均单价5.98元/公斤,收购籽棉41.3万吨,加工皮棉4.2万吨。
四、棉花收购企业贷款情况
农发行对全州18家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审批棉花收购贷款48.8亿元,其中:地方棉花企业14家、审批金额34.45亿元。兵团棉花企业4家、审批贷款金额14.35亿元。目前投放棉花收购贷款资金23.3亿元,其中:投放地方17.5亿元,兵团6.25亿元。其它棉花收购企业通过自筹或商业贷款解决收购资金,切实保障棉农利益。
五、下一步重点工作
㈠持续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各植棉县市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专班,配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密切关注收购动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保障2025年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顺利收官。
㈡持续强化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
各成员单位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机制。严格落实工作推进周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报送棉花采摘、交售、收购等关键信息。加强数据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协同、有序推进。
㈢持续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创新宣传方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深入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2025年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设立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加强典型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公信力。
㈣持续优化收购服务,保障棉农利益
督促各收购点严格执行收购标准,做到优质优价、公平公正。优化收购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棉农交售提供便利。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压级压价、打白条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棉农合法权益。
审核人:张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