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发展改革委积极与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夏粮收购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抓落实。组织各县(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积极落实夏粮收购前的准备工作,要求各县(市)在夏粮收购期间保证全员时时在岗,全力统筹指导收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范收购行为,确保有人管粮。二是腾仓容。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兵团第五师发改委等部门对接,全面跟踪掌握小麦播种进度,切实摸清辖区小麦生产底数。积极做好腾仓并库,截至目前,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已腾并仓容4.35万吨,加工企业入市收购,仓容满足收购需求,确保有仓装粮。三是保资金。加强与州农发行等部门对接,积极组织粮食收购企业做好贷款授信、资金申请等工作。经初步对接,农发行博州分行拟授信4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小麦收购贷款额度约1.5亿元,其中:博乐市0.65亿元,温泉县0.7亿元,精河县0.15亿元。后期结合企业收购实际需求,随时增加授信,做好资金保障。四是强服务。在夏粮收购时期在各收购现场设立样品台,对收购品种、收购价格、结算方式公布上墙,各收购库点采取“早开门、晚打烊”的方式服务售粮农户。粮食收购企业对收购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所有收购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有人收粮。五是抓安全。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全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消防安全、储粮安全、用电及粉尘防爆安全等开展细致排查。夏粮收购期间,将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售粮农户和收粮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六是重宣传。利用宣传标语、微信、小视频等新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致小麦种植农户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并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引导企业和农户、粮食经纪人了解政策变化、熟悉备案要求。七是保质量。做好夏粮收购期间粮食质量监测工作,按照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监测站要求,及时组织对各县(市)新收获的粮食进行扦样监测、质量监测、品质测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审核:孙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