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重要的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州党委、政府第一时间落实上级要求,坚持顶层设计、系统谋划、高位推动,在2022年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2023年出台《自治州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基础上,将2024年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制定印发《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打造优化营商环境“三大基础、八大环境、十大行动”并配套印发“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和《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方案考核细则》,为推进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州党委、政府把2024年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和考核细则,明确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三八十”工作机制,推出了一系列惠企政策和创新举措,着力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关切的营商环境问题,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新提升。5月17日至23日州党委、人民政府督查室联合州纪委监委、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深入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及企业、园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通过座谈交流、电话询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州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个牵头单位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十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对各县市推进、宣传、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进行了实地核查,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成问题清单,以州党办政办联合下发督查通报的方式及时发各县市、各部门,督促4个县市、9个州直部门对涉及的22项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已有17项整改完成,5项属于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继续整改。
二是不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理事项,梳理完善187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471项“疆内通办”事项清单、157项“州内通办”事项清单。122项便民服务类事项下放基层,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和开办时间分别压缩至半天、1天。建立政银企定期对接工作机制,在全疆率先探索推出企业设立一站式服务“大礼包”,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和民营企业培优工程,推行市场经营活动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制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38项,不予采取强制措施清单17项,出台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政策,担保费率由1.5%—1.8%降至1%。
三是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借助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专家来博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的契机,推动行政管理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强化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更好宣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全州累计归集信用9.25万条,其中“双公示”信息3.95万条。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应用,积极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在“信用博州”公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5家,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6户。落实信用修复机制,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恢复信用30户次。加大“信易贷”平台推广应用,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全州累计入驻平台市场主体1060家,授信金额21.27亿元,为企业放贷12.89亿元。
四是持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播2024年“营商零距离”栏目5期,博乐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财政局等县市、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解读相关政策,宣传涉及企业、群众的惠企便民举措,介绍成功案例经验,与现场企业家开展交流,以现场解答、电话连线等方式解答企业和群众的提问,5期节目累计收听收看人数达41.49万人。通过“营商零距离”栏目的宣传和报道,州直各单位、各县市进一步增强了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压实了各单位一把手抓营商环境、促营商环境的责任,有效促进了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明确的“三大基础、八大环境、十大行动”工作进展,全州营商环境工作整体效果进一步好转。
审核:陈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