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索里蒙 答复类别:A类
毛国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情况
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构建现代化教育发展体系,不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精河县顺利通过自治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验收,阿拉山口市在全疆率先迎接了自治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验收。2022年阿拉山口市、温泉县高标准通过自治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验收,博乐市被教育部确定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创建市。2023年博乐市将迎接自治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2项评估验收,并将组织召开全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现场会。博乐市投入3.95亿元新建博乐市第二中学、博乐市第八小学等3所学校,新增学位5000个,有效缓解城区入学压力;投入1.64亿元用于各中小学校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改造,为899间教室安装1.08万盏护眼灯;先后启动92间音体美功能室改建和器材配备,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精河县、温泉县将于2024年、2025年迎接自治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验收。“十四五”期间,博州将整体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目标,走在全疆前列。
二、博乐市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一是加大投入,化解入园难问题。全州2023年投入8427万元租、购、改8所幼儿园,新增2250个学位,将有效化解城区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目前,博乐市共有幼儿园53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51所,非普惠性幼儿园2所,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占比达到90.8%。二是强化民办幼儿园监督管理。州教育局联合公安、住建、市监、卫健等部门成立年检专项工作小组,对民办幼儿园进行综合年检,规范民办园党组织建设、办园条件、教育教学、办学行为、财务管理、权益保障、安全稳定等工作。三是落实教师待遇保障。落实教师享受州内旅游景点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就医“绿色通道”,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学前教师职称晋升机制,坚持各类评比、培训、赛事活动一视同仁,各幼儿园与在岗教职工签订合法劳动合同,保障教师各项待遇落到实处。
三、博乐市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收费管理
博乐市城市公办幼儿园按照博市发改价﹝2016﹞11号文件规定每月每生收费614元;农村公办幼儿园严格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教〔2017〕19号)要求,全面实行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博乐市10所城市公办园保教费350元/生/月,伙食费264元/生/月,共计614元/生/月;7所城市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600元/生/月,伙食费264元/生/月,共计864元/生/月;2所城市非普惠性民办园,其中馨宇亲子幼儿园保教费1620元/生/月,伙食费360元/生/月,共计1980元/生/月;童星爱贝儿幼儿园保教费960元/生/月,伙食费240元/生/月,共计1200元/生/月。33所农村公办园均享受学前免费教育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800元,不另外收费;1所农村民办园即乌镇文才启蒙幼儿园,在享受学前免费教育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800元基础上,只收取保教费差额398元/生/月,伙食费差额83元/生/月,合计481元/生/月。目前博乐市普惠性幼儿园占比91.09%,年学费不超过7000元。博乐市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幼儿园收费监督检查,网站、各幼儿园在门口醒目位置对收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四、博乐市幼儿园和小学招生不存在“过渡期”
博乐市各幼儿园入园年龄为3岁3个月,小学入学年龄为6岁3个月,幼儿园和小学招生不存在半年“过渡期”情况。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指标要求,中小学校额不得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得超过2500人,一年级班额不得超过45人,博乐市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2746人,幼儿园大班毕业生3052人,随迁子女流入100人,预计2023年秋季招生3152人,已超出小学可提供学位,博乐市目前不具备将小学入学年龄提至6岁的条件。博乐市2023-2024年为二胎适龄儿童入学高峰期,预计2025年秋季学期高峰期结束,届时学校学位可满足将小学入学年龄提至6岁的条件,根据实际可调整幼儿园及小学入学年龄。2022年9月,州教育局印发《自治州推进幼小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博州教发〔2022〕87号),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2022年8月,将博乐市作为自治区幼小衔接实验区推进工作。今年开始全州各县市、各幼儿园和小学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目前,全州幼小协同有效机制基本建立,科学衔接教育生态基本形成。
五、推进“三项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是聚焦大校额、大班额难点,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全州成立11个教育集团,实行统一办学理念、统一招生分班、统一师资调配、统一校产使用、统一奖惩考核管理,不断扩大州域内优质学校资源覆盖面。二是聚焦师资短缺难点,全面推行“县管校聘”改革,县市统一核定教师编制和岗位,教育行政部门逐校核定内设机构,逐人核实岗位工作量,竞聘上岗、统一调剂。全州教师交流轮岗378人,占符合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15.65%,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占比达27.6%,教师从“学校人”变“系统人”,有效激发教师队伍生机活力。为解决学校内设机构臃肿、教师工作量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规范45所中小学、撤并20所幼儿园内设机构,学校管理及教辅人员由2677人压减至1855人,占比由27.4%下降至19.8%,更多优秀教师到一线教学。聚焦教学质量提升,组织4912名教师进行专业知识考试。三是加快实施绩效考核分配改革,强化中小学校主体责任和自主权,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向一线教师、重点岗位,班主任、思政课教师及业绩突出教师倾斜。全面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吸引和鼓励优秀教师到基层任教、在基层长期从教。实施中小学全学段统考,常态化开展教育质量监测,用好监测结果。试点实施分层走班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团队开展入校指导、专业引领。遴选6个试点,推行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四段三衔接”办学模式,逐步实现办学衔接一体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全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学位供给,加强幼小衔接工作科学研究和指导,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促进儿童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
衷心感谢您对我州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对我州教育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审核人:索里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