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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博州生态环境局受理了精河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和公示,该企业符合许可条件,我局于2024年5月20日向其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将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2700-03
法人名称:精河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
公司住址:精河县精河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金璇
经营设施地址:精河县精河工业园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200吨/年
有效期限:2024年5月20日至2027年5月20日
2024年5月20日
审核人: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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