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版
网站支持Ipv6
注册 登录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博州生态环境局受理了精河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和公示,该企业符合许可条件,我局于2024年7月20日向其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将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2700-06
法人名称:精河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
公司住址:精河县精河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金璇
经营设施地址:精河县精河工业园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HW31含铅废物(900-052-31)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3500吨/年
有效期限:2024年7月20日至2027年7月20日
2024年7月20日
审核人:刘鑫
上一条:关于精河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废铅蓄电池收贮中心运营信息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精河县金腾振再生物资回收场重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