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新建围墙资金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密切关系民生,对改善农村生活环境质量,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是惠及农民群众的一件实事,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关心。在此向您表示感谢!
我局围绕您建议办理,一是提高站位快传达。4月12日上午,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孙钢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联合召开的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精准分解速部署。根据建议内容,局分管领导对人大第56号建议的办理工作迅速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村镇办高度重视办理工作,积极主动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了解意愿,虚心听取意见,并进行了政策解读。2016年我州实施完成52个村(队)“美丽乡村”建设工程,2017年实施完成135个村(队)“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统一的标准新建和改造院落、围墙、大门,并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治理,使全州乡村人居环境和整体面貌大为改观。但2018年,因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对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进行了限制,金融部门收缩了贷款规模,缩减了贷款额度,并对融资平台公司提出了限制条件,致使各县(市)“美丽乡村”资金难以筹措,“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停止。使剩余村队无法再利用“美丽乡村”资金实施围墙等建设项目,农户自去年拆除土坯房后,原房屋墙体与围墙相连部分断开,围墙不闭合了,院落被打开,一些农户看到美丽乡村试点村的围墙是国家出资建设的,于是不愿自己出资建围墙,只简单围护一下围墙缺口,持观望等待态度。三是争取农村围墙建设资金。一是争取湖北援博资金。9月4日在湖北省发改委“十四五”援疆规划前期调研组来博座谈会上,我局提出将农户围墙建设项目纳入“十四五”对口援疆重点任务给予补助资金。二是与协办单位州财政局沟通协商,州财政局将积极配合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补助资金,帮助农户建起达到农村环境整治要求的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