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允许居民自主选择供暖方式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集中供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民生、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改善城市人民生活质量以及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博乐市截止2019年底煤锅炉集中供热面积已发展到近1000万平方米。近年来,博州经济发展迅速,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大幅度的提高,居民除了采用燃煤锅炉集中供暖方式外,部分老百姓有意愿选择燃气壁挂炉分户供暖和电采暖等节能环保取暖方式,都是很好的选择。
居民自主选择供暖方式主要分以下几种:一是新建建筑物的采暖,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应向属地供热管理办公室提出用热申请及采暖方式申请,同时征求供热企业等有关单位意见,供热管理办公室根据供热专项规划和供热企业负荷情况确定供热方案,并对新建建筑采取何种供热方式提出审核意见,由项目建设单位具体实施。二是已采用燃煤锅炉集中供暖的既有建筑物,对于一个小区、一栋楼可整体自主改变供暖方式。三是已采用燃煤锅炉集中供暖的居民住户,对于一户或几户自主改变供暖方式,因存在不同种类换热系统区域混供现象,原供热系统难以调节平衡,会造成室内温度不达标,还无法自主选择供暖方式。
同时,各种采暖方式的费用也存在差异,目前有燃煤锅炉集中供暖、燃气壁挂炉分户供暖和电采暖三种采暖方式。博乐市使用燃煤锅炉集中供暖的价格,按住房面积25.47元/平方米执行;使用天然气壁挂炉取暖的燃气价格,按居民用气价格1.4元/方执行;使用电采暖的供电价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我区电供暖价格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峰谷电价执行。
2020年5月28日
(审核人: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