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乐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博乐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1年5月,国有企业,隶属博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资本18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自来水设备安装、维修;排污设施清理、疏通。
博乐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改革方向,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成立了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职能机构。截至2023年8月,现有正式干部职工164人、临时工30人(自来水正式职工104人、临时工4人),内设党建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调度信息中心、规划建设部、城镇供排水管理部、生产水厂管理部;下设三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子公司,即博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职工47人、临时工25人)、博乐市饮水思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3人)、博乐市明镜水质监测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职工10人,临时工1人)。
博乐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水厂4个,深水井29眼,蓄水池8座,水源以哈拉吐鲁克水库地表水为主,北城二水厂、三水厂地下水为辅;日供水设计能力达12万立方米、平均日供水5.09万立方米,供水管网总长366.38公里。
公司围绕博乐市经济社会发展,立足城市供水,以服务民生为己任,始终践行“以人为本、用户至上、以德为魂、科学发展”的企业宗旨,不断深入推进企业内部改革与创新,强化城市供排水服务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和服务保障,为用户提供安全、放心的饮用水。
二、咨询电话
1.联通路收费室:0909-6286112
2.行政服务大厅:0909-2281264
3.天山路收费室:0909-2272517
4.24小时服务热线:0909-6286110
三、办公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博温公路6公里处
四、办事流程
(一)用水报装流程
1.用水企业提交申请:
(1)《用户供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5)给排水及消防管线总平面图。
2.供水备案:供水单位办理人员进行备案。
3.临时挖掘意见书等手续。
4.勘查设计:
(1)地勘资料;
(2)规划红线图;
(3)现状地下设施交底材料,供水企业按照约定时间进行现场勘查,确定供水方式,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概预算
5.签订合同:缴纳费用,签订《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建设合同》。
6.工程施工:供水企业组织人员进行供水管道施工,管道试压消毒、水表安装和竣工验收。
7.签订供水合同: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二)出户表、远传表用户
1.用户出示用户信息(用户号、用户名、登记联系电话、登记地址)。
2.收费员进行相对信息找出用户用水信息进行收费,并给予回单。
(三)卡表用户
1.用户出示用户水卡。
2.收费员进行读卡,询问用户需购水量进行销售,并给予回单。
审核人:周桂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