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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和自治区统一部署,为打通自治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交易“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规范各方交易行为,切实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现决定从即日起,自治州范围内公开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同时投资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使用远程异地评标的模式进行评标。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日
审核人: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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