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州大气污染防治有效实施,州住建局紧盯目标任务,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科学安排、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
一、 加强建筑工地现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一是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全面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力度,要求车辆出场冲洗、覆盖防尘网、密封运输,防止撒漏,污染城市路面;督促各施工现场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挡,位于主要道路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道路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要求施工现场内主要施工道路、办公区、生活区必须设置合理并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土方必须进行覆盖,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二是依托智慧化信息监管,督促施工现场安装智慧工地扬尘监测系统,时时监测施工现场扬尘数据,确保发生扬尘超标事件第一时间提示、启动预案,触发喷淋、雾炮机降尘。三是加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巡查力度,严格审批春季开复工项目,2023年已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开展城市公共场所环境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全面清理清洗城市区域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公园、广场等场所积土积灰,并进行定期清扫、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等,确保路面干净无积灰。二是加强修补修复城市区域各类破损道路路面,加强修缮道路两侧排水系统、绿化带、隔离带等,防止泥土淤积、泄露造成路面污染。三是逐步提升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我州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7.93%。
三、严格城市道路绿化防尘作业管理。一是对城市道路绿化带裸露地面进行播撒草种、花种,种植绿化骨干灌木、乔木等。二是对绿化带翻土施肥、消毒换种、栽植行道树时,采取定时洒水、清洗路面、防尘网覆盖等措施。三是及时清运道路绿化产生的垃圾、废土,并在清运过程中采取覆盖等措施。
四、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扬尘污染防治。一是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作业,库区垃圾填埋作业采取轻倒、慢推,小面积无间断覆盖,小面积压实的方式,对垃圾进行倾倒、推平、覆盖、压实无害化填埋处理,最大程度减少填埋作业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二是垃圾处理企业自筹资金,购置洒水专用车辆,对垃圾场每天进行定点、定路线洒水降尘作业。三是组织人员、车辆对垃圾场周边垃圾死角进行拉网式清理,及时清运垃圾并纳入日常保洁范围,确保垃圾场周边环境整洁。
审核人: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