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

关于对博州博乐市青得里镇水土保持风蚀观测场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批复

2024年10月23日 17:59  州水利局

博州水利函〔2024〕184号

博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你站《关于对博州博乐市青得里镇水土保持风蚀观测场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请示》收悉。鉴于该项目已完成自验,验收结论合格,同意进行竣工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组建竣工验收委员会

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州水利局 1名

副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州财政局 1名

委员单位: 自治州水利局水利建设与管理科 1名

自治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心 1名

自治州水利局 1名

二、验收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24日

三、被验单位

本次验收被验单位:建设管理、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等参建单位。

四、做好验收准备

请博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通知被验单位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并于2024年10月23日前将参加验收竣工验收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州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

2024年10月22日

审核人:李鸣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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