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水利函〔2024〕160号
温泉县水利局:
《关于对博州温泉县牙马特水库工程进行导(截)流阶段验收的请示》(温水字〔2024〕6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温泉县牙马特水库工程进行导(截)流阶段验收。此次导(截)流阶段验收工作由自治州水利局主持,验收定于2024年9月2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成立导(截)流阶段验收委员会
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州水利局
副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泉县人民政府
委员单位:自治州水利局
自治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心
温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泉县水利局
博州温泉县润泽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特邀专家赵海燕、邱明路、王凯博
二、导(截)流验收委员会主要工作
㈠检查已完水下工程、隐蔽工程、导(截)流工程是否满足导(截)流要求;
㈡检查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底清理完成情况;
㈢审查导(截)流方案,检查导(截)流措施和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㈣鉴定与截流有关已完工程施工质量;
㈤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㈥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
三、有关要求
请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要求,做好工程导(截)流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报到时间和地点
导(截)流阶段验收委员会于2024年9月21日报到,报到地点为温泉县牙马特水库项目部。
联系人:刘新国联系电话:0909-2319936
2024年9月18日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