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水利函〔2025〕166号
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博州浩图尔哈35千伏输变电工程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本工程涉河建设方案。该项目位于博州温泉县境内,线路起点为110千伏孟克变35千伏配电室,终点为35千伏浩图尔哈变配电室,路径长度约为17.56千米(电缆敷设约2.64千米,架空线路约14.92千米),全线单回路架设,共计58基铁塔。项目区涉及河流为博尔塔拉河和5条山洪沟,杆塔G49~G52横跨博尔塔拉河,其中杆塔G50和G51位于博尔塔拉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杆塔G23和G24跨越1号洪沟,杆塔G28和G29跨越2号洪沟,杆塔G39和G40跨越3号洪沟,杆塔G46和G47跨越4号洪沟,杆塔G54和G55跨越5号洪沟,5条洪沟均无河湖岸线划分,本次仅对涉及博尔塔拉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杆塔及架空线路作出批复。
二、本项目涉河工程主要分析对象为G50至G51之间跨河线路及G51杆塔。该项目电压等级为35千伏,防护等级为Ⅳ等,项目区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G50号杆塔位于河道管理范围以内,临水线以外,G51号杆塔位于河道内,本涉河方案主要考虑两杆塔之间线路最小弧垂高程与20年一遇洪水位是否存在淹没风险以及G51号杆塔壅水及冲刷风险分析。根据本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G50至G51号杆塔之间导线最小弧垂高程为1467.04米,较20年一遇洪水位1450.98米高出16.06米,因此导线最小垂直距离水面较高,无淹没风险。G51号杆塔壅水高度为0.25米,壅水长度为29.24米,壅高后的水位为1450.98米,壅高后的河道水深远低于河道岸坎高度,壅水高度较小,壅水长度较短,对河道行洪基本无不利影响,同时对上游防洪不产生不利影响。G51防洪堰基础有效埋置深度为1.5米,洪水对防洪堰冲刷深度为0.82米,因此该项目跨河断面处塔基防洪堰的基础埋置深度满足要求。
三、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避免或减少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或者任意堆放弃土弃渣、工程废料、生活垃圾。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和工程弃渣等阻碍行洪的障碍物,尽早恢复河道原貌。如与水利工程交叉或与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利附属设施有冲突的,应与运行单位协商沟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施工后恢复原状。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通知我局参加工程涉河项目竣工验收并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工程建成运行后,应注意巡查管护,在洪水期应加强对项目所在河段及岸线的巡查,及时发现河势改变趋势,早做防御,如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六、如对经批准的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较大调整,应重新履行审查手续。
此复。
2025年8月22日
审核人:布鲁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