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水利函〔2025〕158号
阿拉山口市供水有限公司:
《关于博州阿拉山口供水管网复线工程移民安置终验的请示》(阿水司〔2025〕44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管理办法》(新水规〔2023〕7号)等有关规定,博州水利局于2025年7月30日,组织相关单位对博州阿拉山口供水管网复线工程竣工移民安置进行了验收。验收委员会通过查看工程现场,查阅档案资料,听取你公司及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充分讨论,形成了《博州阿拉山口供水管网复线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及移民安置概况
博州阿拉山口供水管网复线工程是已建博州阿拉山口供水与生态建设工程的供水管网复线工程,工程规模为Ⅴ等小⑵型,工程开发任务为:向阿拉山口市供水,满足阿拉山口市用水需求。工程生产安置8人,涉及征占牧民草场的补偿款已全部足额拨付到位。目前,生产安置方案已落实,移民生产条件已得到全面恢复,安置效果良好。
二、验收结论
验收委员会认为,博州阿拉山口供水管网复线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已按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基本完成,生产安置人员的生产生活得到妥善保障,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基本规范,移民档案管理基本符合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移民安置验收。
三、后续工作要求
㈠抓好问题整改。请你公司按照验收委员会提出的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博州水利局。
㈡完善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移民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移民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完善相关资料,确保移民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㈢加强政策宣传。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增进移民群众对各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密切关注项目建设移民征地周边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
2025年8月13日
审核人:布鲁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