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可往往有些人,明知是违法行为,却依旧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任性”上路,博州公安交警现对无证驾驶、酒驾等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做到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案例一:2025年12月4日23时43分许,吴某驾驶新E7****号小型轿车在精河县城镇东城乐士足道门口路段倒车时,碰撞停驻在停车位的新AE****号小型轿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经查,吴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2026年1月1日01时32分许,李某驾驶新EJ****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精河县城镇绿园南路儿童乐园门口路段时,被精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13mg/100mL。经查,李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2025年12月15日16时44分,叶某驾驶新AU****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精河县和平路与文化路路口时,被精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叶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2025年12月23日02时15分,肉某驾驶新EE****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精河县城镇乌伊路党政南门门口路段时,被精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肉某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属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审核人:欧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