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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阿拉山口供水管网复线建设项目(博乐市)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和《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现将《博州阿拉山口供水管网复线建设项目(博乐市)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博州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联系。
联系人:战呈美、岁昌奇
电话(传真):0909-6288018
附件:博州阿拉山口供水管网复线建设项目(博乐市)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2023年9月6日
审核人: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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