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与不动产登记领域协作,提升执行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博州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司法与不动产登记协作机制建设。近日,博乐市成功办理了首笔不动产预查封登记,是博州司法与不动产登记协作的一次成功实践。
预查封登记是指对尚未完成权属登记但已具备特定条件的不动产,依据法院裁定采取的强制性控制措施,其核心意义在于提前锁定财产权益,防止被执行人在权属登记前转移资产,确保未来执行有据可依,与后续正式查封形成程序闭环。本次预查封登记,博乐市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紧密协作,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迅速完成预查封登记手续。整个办理过程高效顺畅,仅用时1小时,充分体现了司法与不动产登记协作机制的优势。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司法与不动产登记协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持续拓展“不动产登记+司法”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办理进程,同步完善业务标准化建设。通过更高效的协同机制、更规范的操作流程,不断提升司法协助登记质效,让司法与行政服务的联动效能惠及更多群众和市场主体。
审核人:刘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