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和降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更好的服务“三农”、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博州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提早谋划、主动作为,扎实履行牵头主责,助力农业保险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支农、惠农、富农、强农作用,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稳定农户种粮收益保驾护航。
一、强化责任担当,助推政策贯彻落实
博州财政局积极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州本级财政配套保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奖补政策资金,持续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2023年,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共计1282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金额5683万元、自治区财政保费补贴金额5839万元、州财政保费补贴金额1300万元。2024年,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共计1579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金额9473万元、自治区财政保费补贴金额6326万元、州财政保费补贴金额1000万元。
2023年,共计投保种植业总面积202.67万亩、养殖业21.63万头,保费规模共计2.13亿元(种植业1.20亿元,养殖业0.93亿元),为2万余户农牧民提供风险保障。赔付金额21005.18万元(其中:种植业赔付金额9696.60万元,养殖业赔付金额11308.58万元),有效提高农牧民抗风险能力。
二、提升监管质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学习。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人员对《关于确定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通知》(新财金〔2023〕51号)、《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关于加快自治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财金〔2020〕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新财规〔2022〕10号)等文件政策的学习研究。二是督促保险机构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强化保险机构人员在现场查勘、定损、理赔等环节的服务水平。三是加大培训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强对保险机构人员政策水平、专业素质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加大对农户的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宣传单、宣传车、村广播等方式,做到宣传到户,让农户充分了解农业保险,调动其参保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将农业保险这一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审核人:高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