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精神,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加快优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
㈠压实项目审批责任。围绕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健全审批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通过每月召开工改调度会,实行专人紧盯项目审批全流程、开通短信提醒等方式,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和重点难点问题,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力度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召开月调度会5次,日常监督催办23次,对窗口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抽查9次,对各审批单位进行系统随机抽查27次。
㈡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实行“项目直通车”机制,加快审批速度。通过优化施工许可审批服务、市政公用主题服务、联合验收服务,为新建续建项目送政策、解难题,实现专业化服务水平、改革政策知晓度、建设项目解难题能力、数字化服务水平“四个提升”,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早开工早落地。截至目前,我州召开项目推演会10次,“项目直通车”帮办代办130项,讲解答疑300余次,发放办事指南和最新政策300余份。
㈢明确水气暖接入标准,简化流程,全程网办。进一步梳理用户报装流程,合并办理事项,将用户参与环节精简为“用户申请、装表接通”两个环节。一是用水报装。在企业相关手续齐全情况下,今年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由原来的19个工作日压减至18个工作日以内,故障维修响应(从企业用水报修到维修人员抵达现场)时间压减至5个小时以内。二是用气报装。用气报装时限由原来的14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以内。三是用热报装。今年城镇供热服务报装时间由原来的14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涉及外线工程的,通过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提前介入,完成现场勘查、施工设计及管线施工,达到用户通水、通气、通热条件。
二、进一步简化企业审批和条件
㈠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批通过全程网上办理的方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收取申报资料,审批时间由原来的50个工作日缩减至目前15个工作日以内。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工作,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对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直接由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照。
㈡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不断加强建筑企业监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对全州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动态核查和培育,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建筑市场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已动态核查建筑业企业89家,开展培训10场次。同时积极营造“亲商、优商、惠商、安商”的浓厚服务氛围,落实落细支持企业政策措施。
三、不断加大清理不合理准入力度
㈠严格落实公平性竞争制度。充分发挥电子招投标系统,实现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线投标、开标。不断优化开评标管理系统,严格实行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增设建筑业企业准入条件,不得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招标采购公告等方式对建筑业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截至目前,我州公开招投标项目147项,交易额32.8亿元。
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我局印发了《自治州2023年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对2023年1月1日以来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查,核查项目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设置歧视或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等违法违规情形进行专项治理。
审核人: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