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对拐卖人口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和惩治拐卖人口犯罪,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依据《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国办发〔2021〕13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健全长效机制、整合部门资源、明确职责任务,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全民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反拐工作新格局,切实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主要内容
㈠突出预防为主,织密防护网络
1.重点领域监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及非法职业中介;在教育领域落实控辍保学,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和反拐安全教育;在医疗领域推行实名制就诊,严打伪造出生医学证明行为;规范婚姻登记,严防疑似拐卖情形。
2.重点场所管控:强化对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拐卖和性侵害犯罪。
3.特定人群保护: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安置;规范儿童收养制度,严打非法收留抚养;关爱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完善跨国(境)拐卖预防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外籍新娘”和骗婚行为。
㈡ 强化打击和解救,保持高压态势
1.专项行动攻坚:持续开展打击拐卖人口犯罪专项行动,实行“一长三包责任制”,力争现案全破。
2.快速查找机制:完善儿童失踪信息发布制度,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快速查找机制。
3.来历不明儿童摸排:充分运用DNA、人像比对等技术,对来历不明的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进行全面摸排并入库比对。
4.严惩违法犯罪:依法严惩偷盗儿童、组织强迫卖淫、性侵害未成年人以及强迫从事色情服务等犯罪行为。
5.规范解救程序:坚持“一人一策”,安全解救被拐卖受害人,并妥善安置无法查明父母的被解救儿童。
㈢ 深化救助安置,帮助回归社会
1.规范安置流程:完善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的工作程序。
2.完善福利保障: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引导社会力量为被拐卖受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和帮扶。
3.帮助回归正常生活:帮助适龄被解救儿童重返校园;为有就业意愿的受害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建立专门档案,跟踪帮扶,提供法律援助。
㈣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反拐氛围
1.普法宣传:将反拐宣传纳入普法重点,利用媒体平台制作公益广告和专题节目,曝光典型案例。
2.精准教育:在学校开展反拐和防性侵教育;在机场、车站、社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题宣传。
3.队伍建设:加强反拐专业侦查力量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㈤ 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落地见效
1.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反拐联席会议作用,各县(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2.科技支撑: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完善发现和举报机制。
3.经费保障: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反拐经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4.考核督导:将反拐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对措施不力、犯罪严重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
三、政策特点
㈠ 系统性:方案涵盖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回归、宣传等全链条环节,构建了完善的工作闭环。
㈡ 实操性:明确了每一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任务分工清晰,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
㈢ 创新性:引入了“互联网+”、DNA比对、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强调网络空间治理,适应了新形势下反拐工作的需要。
㈣ 人文关怀:特别关注被拐卖受害人的心理疏导、隐私保护和回归社会后的长期帮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