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20-04-20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0-04-20

文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20201106-182120-297

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农民朋友:

大家好!

今年是自治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我们对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扩大冬小麦和青贮饲料与其它作物补贴差异化程度,目的是稳定农民种植优质粮食积极性,提升优质冬小麦和青贮饲料供给能力,确保粮食绝对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在此,我们郑重承诺: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今年补贴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农民朋友根本利益不受侵害。同时,我们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进行了细致解读,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多学习、多宣传。

1.什么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引导农民保护耕地地力的一项惠民政策,将保障粮食安全继续作为调整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首要任务,积极鼓励农民进行结构调整,采取秸秆还田、深耕整地、残膜回收、减少农药化肥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对种植青贮饲料、苜蓿和优势特色经济作物等耕地进行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水平,促进我区农业和生态协调发展。

2.补贴的对象是谁

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注:各地严禁擅自扩大或缩小补贴对象范围,确保“应补尽补”。

3.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1)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净面积,果粮间作田由各地根据树龄科学合理折算);

(2)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

(3)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

(4)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

(5)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助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据情核实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特色经济作物由县(市)结合县域发展实际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确定特色经济作物补贴范围(不含棉花、林果、蔬菜),具体以县(市)方案为准。

4.怎样的耕地符合补贴条件

(1)优先保障对种植冬小麦的耕地进行补贴,在此基础上,按照春小麦、正播玉米、青贮饲料、苜蓿、特色作物的依次顺序进行补贴。

(2)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且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和规定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

(2)补贴耕地要做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积极开展秸秆饲喂利用、过腹还田,特别要保质保量落实残膜回收等。

(3)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象予以补贴。

(4)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予补贴。

(5)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

(6)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和违法开垦的耕地不予补贴。

5.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

第一步由农民(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

第二步 村级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复核,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地(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核实认定。

第三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耕地补贴面积核准后,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四步 再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并会同财政部门、承办金融机构办理补贴兑付工作。

第五步 在进行兑付前,要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民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承办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等形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资金,并明确标识补贴资金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完成以上五个步骤后,就可以等待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了。

6.遇到问题怎么咨询、举报

你们的利益是我们最关心的,遇到问题请拨打咨询举报电话。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政策咨询电话:0991—8568890,监督举报电话:0991—2860297。

备注:博州农业农村局政策咨询电话:0909-2310720

     博州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909-2220790


                                     审核人:唐虎

上一条:关于《自治州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下一条:《关于城乡困难群众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闭窗口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