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提高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效率,规范交易行为,确保应进必进项目顺利进驻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州行政服务中心草拟了《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事项进驻方案》及《自治州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限额标准及分级目录清单(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经州行政服务中心会议研究通过后,于2020年6月17日将《关于对<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事项进驻方案>征求意见的函》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3条,其中州财政局、州住建局的2条意见予以采纳,博乐市人民政府的意见与上级政策不符未予采纳。2020年6月27日,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州人民政府审议,经自治州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9月20日印发执行。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新政办函〔2019〕250号)。
三、主要内容
该方案共4大部分内容。对工作原则、进驻范围、交易规则和程序等作了具体要求:
(一)工作原则:对统一进场、管办分离、执法主体不变、全程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
(二)进驻范围:对全州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转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以市场化配置的其他公共资源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具体时间予以明确。
(三)交易规则和程序:按照“统一受理登记、统一发布信息、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评标专家抽取、统一进行管理、统一公示中标、统一监管规则、统一投诉受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
(四)相关要求:对各行业监督部门要加大现场监督力度,充分使用电子监察系统等方面有进一步的要求。
方案另附《自治州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限额标准及分级管理目录清单》(2020年),对自治州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限额标准、分级管理标准及范围、依据做出了具体解释和规定。
博州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