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近年来,我州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特别是受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许多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面临各种困难和问题,亟须制定具体举措纾解市场主体面临的困难。为此,我们根据《条例》规定,按照《自治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0〕49号)要求,结合本州实际,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自治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切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6方面20条举措,提出了56项具体的改革事项,涉及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等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㈠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包括3个方面,主要涉及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办理,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供水、燃气、热力、排水等市政公用服务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报和审批。2020年底前,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88个工作日以内。建立“多测合一”名录库,推行“联合测绘”等。
㈡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包括3个方面,主要涉及:
1.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清理在市场准入方面的不合理条件。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在作出承诺后即可开工等,将中医诊所管理方式改为备案。
2.工业产品流通管理。继续推进交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社会服务网点可代办机动车登记上牌。在线办理二手车辆交易、纳税、保险和转移登记等。
3.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推进连锁企业“一照多址”改革。引导平台企业适当降低手续费。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建筑企业可通过保函方式缴纳等。
㈢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包括3个方面,主要涉及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减少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经营限制等。
㈣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包括4个方面,主要涉及取消道路运输普通货运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管理,实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政策等。
㈤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包括4个方面,主要涉及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经营条件的临时建筑、独门独院的住宅、经社区同意的小区住宅等,允许个体工商户登记。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动产抵押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等。
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包括3个方面,主要是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抓好惠企政策兑现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