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18-06-15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18-06-15

文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20201106-184257-256

《自治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一、《预案》起草的背景

2006年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历经十几年,为更好地做好自治州突发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自治州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编制的意义和目的

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对于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总体预案开宗明义,编制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预案的编制,是在认真总结我国、自治区、自治州历史经验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的基础上,经过集思广益、科学民主化的决策过程,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并注重结合实践而形成的。应该说,预案的编制既是对客观规律的理性总结,也是一项制度创新。

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的核心内容

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分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和一般(Ⅳ)4级。

具体来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规范预警标识:4级预警“红、橙、黄、蓝”。

预案要求,各县市、各卫生计生部门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在这个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结果进行预警。

预警信息的主要内容应该具体、明确,要向公众讲清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㈡ 发生Ⅰ级或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在2小时内报告

基于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性的认识,总体预案对信息报告的第一要求就是:快。

为了做到“快”,预案强调,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在2小时内向向所在地县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同级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在报告的同时,事发地的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做到“双管齐下”,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息须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事件信息,是负责任的重要表现。对于公众了解事件真相,避免误信谣传,从而稳定人心,调动公众积极投身抗灾救灾,具有重要意义。

预案要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要积极主动,准确把握,避免猜测性、歪曲性的报道。政策规定可以公布的,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公布。诸如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发布形式都可以视具体情况灵活采用。保证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始终有权威、准确、正面的舆论引导公众。

㈣ 自治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常设指挥机构

自治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指挥部”)是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下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州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常设专项领导机构,负责自治州境内较大及以上级别以及其他需由州级响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州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组成。指挥长由州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这样就形成了“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体系,可以使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常态和非常态有机结合,从而减少运行环节,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㈤ 确定5大工作原则 体现以人为本理念

预案确定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6大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学,分类指导;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加强合作,广泛动员。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这体现了现代行政理念对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根本要求。

就绝大多数情况而言,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都在基层。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基层干部、群众怎样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控制事态、抢险救援、战胜灾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不慌不乱、镇静有序,按预案自救、互救,就可大大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救灾的良好局面。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的落实

要求各县市建立技术保障、通讯保障、物资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经费保障制度。同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服从指挥调度的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件链接:自治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上一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下一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关闭窗口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