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访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位置: 网站首页> 在线访谈> 正文

 

 

一、日常咨询类的问题:

1、我们户政管理工作都出台了哪些便民利民措施?

在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同时,为积极顺应广大群众的新期待,我们博州公安局积极推出“博州网上公安局户政咨询平台”,实行了实行延时服务。明确规定窗口服务民警在每天正常工作8小时的基础上,只要窗口或岗位遇有群众办事,一律要办理完结后才能下班,确保群众随到随办,当天办结。限时办结服务。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都要立即受理,不得无故拖延。需要报送上级公安机关审批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审批机关。审批机关要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决定。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要通知到申请人。办事预约服务。公布预约办证服务电话,公布窗口民警值班联系电话,及时为群众提供咨询及办证服务。对于有急事、特事的群众,随时可以进行预约,及时为群众服务。对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而忘带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具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条件的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可根据实际需要为其开具临时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集中办证服务。加强与辖区学校的沟通联系,积极为初中、高中毕业班的学生集中办理二代证,及时解决学生用证报考问题。主动上门服务。办理户口、二代身份证工作中,为孤寡老人、残疾病人、身体不便群众提供上门服务。二代身份证办好后,对偏远地方的群众实行主动送证上门服务。网上便民服务。为外出务工人员、外地大中专学生、老弱病残行动不便人员及其他需要异地办理户政业务的本地常住户口人员,逐步推行网上受理各类户籍业务申请服务,实现便民利民信息化服务。免费查询服务。对群众为新生儿取名的,派出所根据群众需要,免费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

2、本人在外地工作、生活,身份证不慎丢失,该怎么办理身份证呢?

群众采集指纹后办理的身份证如果在外省市工作、生活期间不慎丢失了,又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回户籍地派出所及时办理身份证时,可以通过异地办理二代证的方法,申请办理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具体的方法是:外出人员在居住地拍摄符合二代证制证标准的数码照片,通过互联网登录到深圳市特种证件研究制作中心网站(www.rzzx.com.cn),将照片上传接受检测,检测合格后打印数码照片回执及委托书;外出人员将回执及委托书寄回户口所在地,由被委托人按规定到当地派出所代为办理二代证,派出所可通过公安网站(http:10.42.7.7)从深圳市特种证件研究制作中心提供的“异地认证数码相片下载系统”专用网站下载照片,确认无误后为外出人员办理二代证。但是,如果群众之前没有采集过指纹的,在身份证丢失后需要补领的必须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

3、孩子刚刚出生,想给他报户口,该怎么办呢?

孩子的父母想给孩子办理出生报户的,可以携带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书》(上述证件需要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儿血型化验单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4、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如何办理合并户口?

可以通过夫妻投靠来合并户口。需要的手续有投靠方落户申请、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5、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户口如何落回原籍?

落户申请、申请人《毕业证》、身份证、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更改民族,该怎么办理呢?

需要居民户口簿、出具县级以上民宗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

7、更正出生日期,该怎么办理呢?

需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等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户籍地派出所调查报告。

8、办理的二代证都超过了领取时间还拿不到,是什么原因?

这个问题属于个例,这位先生(女士)可以将联系方式留下,我们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会及时与您联系,了解具体情况,认真核查证件受理状态后给您一个答复。

9、出差在外地,由于身份证丢失住不了旅馆、酒店该怎么办呢?

按照公安部制定的便民利民措施,您可以到旅馆、酒店辖区的派出所开具临时证明用于当次入住旅馆、酒店。

10、子女如果想在本地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户口条件上有什么要求?

2013年3月,自治区教育厅、监察厅、公安厅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六年并有六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六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三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11、持自己的二代身份证在办理银行有关业务时,因银行系统调取不到人员信息被银行拒绝受理,这是为什么?这究竟是公安部门的问题还是银行的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345号)文件中明确了银行机构在进行联网核查时,当联网核查结果不一致但无法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虚假证件时,不得随意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对于联网核查结果中身份证件号码与姓名一致但未反馈照片的,银行机构原则上应继续办理业务。

当客户对联网核查结果或核实结果存在异议时,银行机构应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12、目前仍在有效期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是否可继续使用以及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是否可继续使用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不能使用。《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2013年1月1日前);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无论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是否仍在有效期内,都应当交回公安机关,即使没有交回公安机关,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二、热点类问题:

1、据了解,目前,我州还存在相当数量的“黑户”人员情况,那么自治州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来加快推动解决我州的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

答:对于全州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都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根据自治区出台相关落户政策,积极为其办理落户。自2012以来,自治区连续三次开展了无户籍人员落户专项工作,公安机关和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无户籍问题。

存在无户籍人员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从客观上讲,部分群众的户口意识淡薄,有的是符合落户条件但也不落户,所占比例较大;另外还有超计划生育、非医疗机构出生、私自收养、长期在外户籍被注销、持落户证件过期或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户口。二是从主观上讲,我们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基层组织思想观念还跟不上当前维稳工作形势的需要,虽然已安排部署,但对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表现的不主动、不积极。

目前从公安机关摸排的情况来看,我州还存有相当数量的无户籍人员。为此,近期,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无户籍人员落户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年内基本解决我区无户籍人员问题。公安厅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制定了《公安机关无户籍人员落户专项工作细则》,根据我区实际,对解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在非医疗机构出生人员、公民私自收养人员、长期在外户籍被注销人员、持落户证件过期或丢失人员等无户籍人员的落户问题突破性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政策要求,例如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凭村(社区)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或警务室民警的调查报告,经派出所所长审批,就可以予以落户。由于节目时间有限,具体政策我就不一一列举了,群众可具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目前,解决无户籍人落户专项工作正在深入开展中,在这里,希望无户籍人员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将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全力解决好无户籍人员的落户工作。

2、据我们了解,当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请介绍一下工作开展情况和群众投诉举报方式?

答:今年年初,按照公安部、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州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主要目的是全面清查解决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假、重、错”问题,实现居民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公安机关利用信息化手段已清理出了一大批双重户口人员,在这里,特别要提醒具有双重、虚假户口的人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问题,配合调查,注销非法办理的户口,可从轻或免于处罚,对不主动报告,利用非法户籍身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规进行严厉打击。同时,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案件情况和线索,我们的投诉举报方式是:州公安局投诉举报电话:0909-2238063,也可通过天山警网(http://www.xjgat.gov.cn),网上进行投诉举报。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反映的线索,一定会认真核查,一查到底。

3、原籍农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入学时户口由农业转为非农业,毕业后要求将户口转回农村,落为农业户口的问题。

首先,按照公安部有关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迁户口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凭落户申请、申请人《毕业证》、身份证、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对于户口性质是非农业或者是农业户口,公安部没有明确规定,由于落户农业户口政策性较强,需要具体情形,具体对待。

4、办理居住证的对象有哪些?

答: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拟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

5申请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居住证受理点填报个人信息。

6、如何申请办理居住证?

答: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申领手续。身份证明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临时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明。

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用工单位公共租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注明申请人住所的证明材料。对无上述证明材料的或其他性质的房屋,由社区(村委会)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实地走访,核实具体情况后对房屋进行登记编号管理,并将此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土地或房屋管理部门。

7、单位集体是否可申请办理居住证?

答:可以。(1)用人单位经办人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注册号到所辖地或申请人主要工作地居住证受理点进行集中申请。(2)用人单位指导申请人如实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按<个人申请>要求准备申请人资料。(3)、用人单位经办人到所辖地或申请人主要工作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人员清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统一办理。

8、什么情形下发放有效期为五年的居住证?

答:(1)在居住地拥有房屋产权的;

(2)符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人才引进标准的;

(3)投资兴办企业的(具体情形由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决定);

(4)、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

9、居住证有效期限到期是否可以延期?

答:证件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乡镇、社区居住证受理点办理延期手续。

【关闭文章】

上一篇:州教育局、州发改委治理教育乱收费行风监督热线

下一篇:博州公安消防支队行风监督热线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中国政府网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
    阿拉山口市
    精河县
    温泉县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信用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