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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按照自治州党委第171次常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我局起草了《自治州古城遗址等重点文物单位保护利用实施方案》,主要围绕推进孛罗古城、安阜古城等古城遗址和阿敦乔鲁等聚落遗址保护利用,深入挖掘博州历史文化资源、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方案征求了各县市党委、政府及自治州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8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雷俊杰

联系电话:0909-2318792

传真:0909-2318704

电子邮箱:1208641846@qq.com

附件:自治州古城遗址等重点文物单位保护利用实施方案(代拟稿)

                                                                       博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

                                                                                 2024年7月15日



自治州古城遗址等重点文物单位保护利用实施方案(代拟稿)

为切实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按照中共博州十三届委员会第171次常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制定自治州古城遗址等重点文物单位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文物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文化润疆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孛罗古城、安阜古城等重点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深入挖掘博州历史文化资源,切实讲好新疆故事博州篇章。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古城遗址的保护利用

⒈孛罗古城

⑴推进孛罗古城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设。加快孛罗古城遗址博物馆项目建设,推进考古专题陈列馆布展、开馆。结合现有孛罗古城、文旅小镇、游客中心建设和近年来考古发掘场景,再现古丝绸之路北新道和草原丝绸之路交汇处的冶炼之城、制造之城、商贸之城、生态之城、通达之城的历史场景和中心地位。加强与自治区文物局对接,力争授牌第一批自治区考古遗址公园,同步申请纳入国家级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

⑵举办孛罗古城遗址学术论坛。年内邀请国内文物专家、学者就更好展示孛罗古城的历史文化内涵、现实保护利用意义等体现文化润疆价值方面进行研讨,形成具体研讨成果和实施意见建议书,为古城保护利用构筑科学架构和历史学术体系。

⑶持续开展考古发掘并加快考古成果的整理研究。继续申报实施孛罗古城考古发掘项目,对已发掘内容进行资料整理、文物鉴定,用最新考古发掘成果展示民族融合、万里同风等标志性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

⑷积极申报实施文物保护展示利用项目。一是推进孛罗古城遗址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垃圾清运、固土植被补种、已发掘浴场保护展示、增补标识导视系统等内容。二是申报孛罗古城内城城墙及东城门遗址保护修缮工程立项。对内城城墙及东城门1870平方米范围开展保护修缮工程,开展遗址清理、现状勘察、本体加固、地表防护、场地排水、遗址监测等。三是聘请相关资质单位编制《孛罗古城遗址整体保护展示项目书》,通过项目实施,有效阐释古城遗址对研究东西交通史、制作贸易史、文化交流史和民族融合发展史的文物价值。

⑸做好《孛罗古城遗址保护条例》专项立法工作。加快启动现场调查、立法调研等工作,争取年内完成立法报告,为文物保护利用提供法治保障。

⑹加大文物宣传推介。一是综合运用新媒体矩阵,拍摄发布古城故事短视频,提高古城遗址媒体曝光率和社会关注度。二是加快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依托古城遗址的文物资源,开发兼具艺术性与实用性、符合市场消费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三是保障古城遗址展示开放,完善开放配套设施和安全保障,开发古城研学游览线路,让更多的人走进古城、了解古城、宣传古城。

(责任单位:博乐市党委、政府。配合单位:州党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文体广旅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建局)

⒉安阜古城

⑴强化古城保护管理。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将安阜古城的保护与发展纳入精河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古城周边环境专项治理,彻底清理古城内外现代墓葬和违章建筑,全面提升依法保护、规划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水平。规范完善文物保护“四有”档案,积极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提升古城文物保护利用级别。

⑵推动古城遗址主动性考古挖掘。加强与自治区文物局和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对接,编制《安阜古城遗址考古项目计划》,向国家文物局申请实施安阜古城遗址主动性考古发掘,梳理古城历史文化脉络。

⑶规划建设古城历史文化遗址公园。加快规划编制,做好专项规划与精河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加强与自治区文旅厅及相关文物专家对接。广泛征求疆内外专家意见建议,提炼安阜古城遗址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重要元素。利用古城建造历史脉络、周边文化风貌,结合精河县生态园和精河流域文化资源,积极打造乾隆时期重新统一新疆设官建制、造城驻防场景;制作左宗棠收复新疆、抵御外侵、古尔图布防、巩固边陲等景观;再造精河古道驿站,展示古代精河屯兵管辖、人来物往、保障畅通的驿道文化;再现“登春、永丰、辑和、保康”四门中华文化符号,拓展文旅融合业态。积极打造南有“徕宁”喀什古城、北有精河“安阜”古城的文化品牌。

(责任单位:精河县党委、政府。配合单位:州党委宣传部、州党委统战部、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文体广旅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建局、州民政局)

⒊塔秀古城(耶甫得尔合古城)

⑴开展双河都督府遗迹探寻行动。积极申报争取实施古城遗址主动性考古挖掘项目。邀请国内相关文物文博专家对古城进行集中野外踏查和专家论证,确定古城考古发掘方向范围,提炼古城保护利用核心要素。

⑵加强遗址保护管理。开展古城周边环境整治,规范完善古城文物保护“四有”档案,积极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提升古城文物保护利用级别。

⑶有序推进古城保护利用。在规划先行、考古发掘的基础上有序实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根据考古挖掘成果,规划实施“唐双河文化园”,打造“弓月道行军、会师博罗塔拉河、唐双河都督府、双河沼帝乡”等场景,讲好古城历史故事,展现唐代新疆历史上的中华一统、丝路繁盛和文化传承。

(责任单位:温泉县党委、政府。配合单位:州党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文体广旅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建局)

㈡加强聚落遗址的保护利用

⒈阿敦乔鲁遗址

⑴编制《阿敦乔鲁遗址考古遗址公园规划》,推动阿敦乔鲁遗址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积极推进阿敦乔鲁考古发掘资料整理、研究与报告出版工作,推广阿敦乔鲁文化研究成果。积极打造文旅融合项目,开发阿敦乔鲁考古研学旅游线路。

⑵加强遗址历史文化展示利用。利用遗址历史脉络、文化风貌和考古发掘成果,做好历史文化的展示,一是通过对阿敦乔鲁遗址及墓葬出土实物的展陈,展示青铜时代博尔塔拉河流域的社会发展状态以及中华古代文明的多样形态和地区文化。二是通过小麦、黍粟碳化物发掘场景,展示早期丝绸之路小麦、黍粟等早期物种在博尔塔拉的汇合,讲述农耕文明的传播发展,小麦从西往东的传播,小米从东往西的传播,东西方文明在博尔塔拉河流域交汇的历史。三是通过阿敦乔鲁重点区域岩画展示,打造中华文化标志性符号探寻体验场景。

⒉呼斯塔遗址。位于温泉县城东北约40公里的阿拉套山脚下,遗址范围约12平方公里。2016年起,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进行考古挖掘。经研究,遗址年代在公元前1700年至公元前1400年之间,是目前博尔塔拉河流域乃至更大范围内规模最大、内涵最为丰富的青铜时代考古学文化遗址,对研究早期东西方文化交流,中华文明的起源、形成、传播、发展的历史脉络,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和发展等,均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⑴提升呼斯塔遗址文物保护级别和影响力。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完善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档案,积极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配合考古工作队申报考古新发现项目。加强呼斯塔遗址保护力度,加快实施防洪工程,保护遗址安全。

⑵推动博尔塔拉河流域文化考古工作。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温泉县设立博尔塔拉河流域文化考古工作站,全面推动博尔塔拉河流域考古工作与文化价值阐释,为有形有感有效开展文化润疆注入新活力。

⑶有序推进文物保护和考古成果利用。继续配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做好呼斯塔遗址考古发掘、研究。充分展示马文化,在博乐市丝路马城文化产业园内展示亚欧大陆马的出现、驯化、使用场景,讲述古代中国对马文化起源和传播的贡献以及马对人类文明的促进作用。打造大型古墓葬发掘场景,展示中原殷商文化和安德罗诺沃文化在博尔塔拉的交汇并存,讲述中华文化由东向西传播、融合发展历史。

(责任单位:温泉县党委、政府。配合单位:州党委宣传部、州党委政法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文体广旅局、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建局、州水利局)

㈢加强博物馆展示利用

⒈进一步做好博州博物馆展陈提升后的开放利用工作。高水平承办2024年“5·18国际博物馆日”新疆主会场活动,提升博物馆展示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高水平、高质量的主题展览。积极申报2023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

⒉积极申创国家二级博物馆。对照《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着力在加强藏品管理、科学研究、陈列展览、社会服务、文创文化产品研发、讲解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做好二级博物馆的申报工作。

⒊大力开展历史遗迹和考古文物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古迹遗址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发挥州博物馆及县市博物馆社会教育职能,组织开展形式内容丰富的社教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馆际交流,积极引进疆内外高水平文物精品临展,使文物展览成为宣传普及历史文化知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流动课堂”。继续组织《青色草原多彩家园》博尔塔拉民俗展赴各省市博物馆展览,加深各省市游客对博州文化的认识和了解,感受中华文化多元一体、兼容并蓄的历史魅力。常态化开展“流动博物馆”巡展活动。

(责任单位:州文体广旅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

4.加强县市博物馆展示利用。博乐市在做好孛罗古城考古发掘陈列馆的基础上,启动孛罗古城遗址博物馆前期工作;阿拉山口市整合国门展馆和城市展馆资源,积极开展国门展馆展陈更新提升工作,进一步促进边境游、跨境游和国门口岸等文旅融合项目;精河县高质量完成博物馆新馆建设与展览陈列,对公众开放;温泉县借助考古发掘最新成果补充完善展陈内容,进一步做好博物馆常态化对公众开放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配合单位:州文体广旅局)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将文物保护利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细化任务、合力推进。宣传、文旅(文物)、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加强组织部署、主动推进。强化文物领域兵地融合,坚持重点任务、重点展示利用项目兵地协同、一体推进。

㈡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支持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整体保护并重转变。支持本实施方案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支持文物科技研发、推广应用,各县市要落实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监管,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文物保护利用。

㈢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强化州级文物主管部门职能,提升文物保护利用的管理能力。持续加强基层文物保护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稳定。持续做好发现人才、培养人才、输送人才工作,培养一支精通价值阐释、遗产保护、国际传播、文化创意、文化管理、产业运营、文化贸易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㈣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将文物保护利用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体系,完善在校学生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学习的长效机制,普及文物保护法规和知识,提升全民文物保护意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文物里的博州”等文物保护专题宣传活动,拓展文物保护宣传的覆盖面。

审核人:杜杰



意见征集结果:https://www.xjboz.gov.cn/info/3288/1522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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