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2月17日下午州纪委监察局对反腐倡廉工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在自治州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多功能厅举行,州纪委监察局常委谭旭鸿主持。发布会对自治州纪委监察局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通报。
据悉:2013年自治州纪委监察局为加强对中央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推进“三化”等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去年4月以来,我们在全州开展了重大项目履行法定程序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项目691个,整改项目157个,整改完成率95%,整治和纠正了一批项目履行法定程序不到位、建设管理不规范、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督促依法规范开展招投标活动,落实招标控制价再审核制度,据统计州县两级政府投资项目共审减资金8600余万元。
为确保自治州重点民生工程和社会各项事业按时保质落实到位,我们进一步健立完善了绩效考评方案、考评细则,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此激励各级各部门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2013年对4个县(市)和72个州直单位开展了绩效考评,实现了绩效考评全覆盖,自治州25类141项重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和自治州党委“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2013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绩效考评之中。会同有关部门盯住关键节点,强化监督实效,坚决纠正“四风”,组织开展了机关作风、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等明察暗访等活动;开展了干部职工“泡病号、取全薪”专项整治,以及党政机关“会员卡”清退、党员干部违规买卖(租赁)廉租住房等专项治理;推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强化行风示范窗口动态管理,新创建9个自治区级行风示范窗口;举办行风热线领导接待日户外直播活动,督办解决80个问题。通过正风肃纪,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发生了积极转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013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62件,立案28件,较上年增长7.7%,结案31件(含上年度遗留件),处分29人,较上年增长31.8%,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4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人。我州严肃查处了“高考移民”案、原温泉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贪污案、精河县八家户农场村队报账员贪污牧民定居点工程款案、博乐市小营盘镇村干部套取国家粮食补助资金案等,有效震慑了违纪违法分子。
通过专项治理和纠风治乱,督促有关县市和部门严肃查处了虚报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农田滴灌工程质量差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和8家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对151家涉农收费单位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查处种子农药案件、调解处理种子纠纷21起,为农民及农资经销商累计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认真落实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为患者让利176万元;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工资纠纷39件,为299名农民工追讨工资588万元;对1所中学违规收费补课问题进行了处理和通报,清退补课费2.69万元。
发挥自治州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主阵地作用,组织州直单位干部、县市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村队两委负责人到基地接受教育,全年累计参观达8000余人次,自治州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被命名为自治区廉政教育基地。完善“廉政课堂”制度,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培训2000人次。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03人次,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谈话645人次,诫勉谈话24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760人次,函询17人次。任前集体廉政谈话137人次,组织101名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知识考试。
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七进”工作,加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博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阿拉山口国税局2个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廉政文化示范点。
推进反腐倡廉调研成果交流和转化,完成博州纪检监察学会换届工作。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优势,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和成果经验,在各级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06篇。建立廉政短信发送平台,每周和重要节日向全州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发送警示短信,累计26000余条次。深入开展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举办廉政文艺专场、廉政书画展、演讲比赛等活动。
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倡导做五个方面的模范。制定并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做“六个表率”,执行“十个严禁”。扎实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以八项活动为载体,着力提升领导班子的“五种能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十种能力”。 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推行机关内部绩效考核。落实业务培训、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制度,全年培训160人次。加大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和选拔力度。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推动乡镇纪委经费、办公办案装备落实,实现“七有”目标。
发布会上记者提问:
我州清理“会员卡”、 查处“泡病号、取全薪”、推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这三项工作有哪些进展?
关于清理“会员卡”工作,我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纪检监察系统和党政机关干部“会员卡”清退工作,468名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和17808名党员干部报告“零持有”。
关于查处“泡病号、取全薪”问题,我们通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核查处理等环节,清理长期不在岗干部职工831人,整改处理624人(整改率75.1%)。
所谓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就是各单位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等事宜。我州从2013年7月开始实施,根据专项检查掌握的情况来看,全州大部分单位逐步建立健全了“集体决策、正职主管、副职分管、程序规范、风险防控”的权力结构运行机制和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度,规范了领导干部用权行为。该项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需要坚持和不断完善。
信访举报的渠道主要有哪几种? 2013年信访受理办理情况如何?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信访举报范围包括哪些?
举报的渠道有四种:一是来信举报;二是电话举报(0909-12388 0909-2318329);三是网站举报,博州廉政网设有信访举报中心(http://www.bzlzw.gov.cn);四是来访接待。
2013年州纪委监察局共受理检控类举报件113件,转州直有关单位、县市纪委办理的要结果要情况件64件,已按时报结60件,办结率达到88%,尚有4件正在办理之中。
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检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决定、命令以及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所受政纪处分或检察机关所作的其他行政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的问题。
我州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促进作风转变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是今年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出台了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出台了十条规定,自治州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的实施办法。作为监督者,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各级领导机关带头落实各项规定。我们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据统计,全州文件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0.3%,各类简报数比上年减少19.2%。对外接待工作用餐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不敬酒献歌,不送纪念品和土特产,会议期间吃自助餐。自治州对各部门公务接待费、公务购车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编制零增长。2013年,各级财政一般性支出压缩5%;财政拨付州本级会议活动费用支出515万元(上年769万元),同比下降49.32%;公务接待费支出942万元(上年1146万元),同比下降21.66%;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1651万元(上年1841万元),同比下降11.5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17万元(上年21万元),同比下降23.53%。
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和专项抽查力度。在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古尔邦节等重要节点前,我们部署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和《自治区加强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懒、散、庸、拖、奢”行为的查处和问责力度,对机关作风、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41次,查访行政、事业单位419个,酒店、农家乐等场所164家(次),通报存在问题的单位34个,对9名主要领导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