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底,我州全社会用电量(电网监测数据,不含兵团,下同)10.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3%。
全行业用电量8.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9.5%。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8%,占全行业用电量的1.9%;第二产业用电量3.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4%,占全行业用电量的47.6%,其中工业用电量3.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6%;第三产业用电量4.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占全行业用电量的50.5%。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0.5%。
审核人:石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