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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优先将脱贫家庭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其他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博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4年生活补助已到位859.9万元。标准为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贫困面农村100%,城市40%确定。特教学校:1750元/生/年。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贫困面按30%确定。
审核人:赵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