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博州政府采购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切实让中小企业“轻装上阵”,今年以来,博州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规定,通过一项项实实在在的举措,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引导激励作用,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修路搭桥”,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着力厚植中小企业发展沃土,助力博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强化扶持政策落实,中小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看得见。积极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部署,督促采购人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规范预留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公开等工作要点,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定向调控、“精准滴灌”作用,力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今年以来,博州政府采购总交易金额34596万元。其中中标标项数74个,中标标项总金额15960万元,中小微企业交易占比96.02%,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导向作用。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修路搭桥”。州财政局着力在有效性上推进,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成本。全面推行电子化,让政府采购更加透明,做到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全程留痕全程可追溯。规范采购文件获取管理,消除中小企业准入门槛,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严禁在采购文件获取阶段违规设置资格审查或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打破时空地域壁垒,推动优质评审专家资源共享,鼓励推动形成“线下不见面,线上面对面”的异地远程开评标,保障供应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和政府采购效率。
为企业纾困解难,激发政府采购市场主体百舸争流。为打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关键堵点,自治区财政厅积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政采贷”和电子保函等政策,力促企业“轻装上阵”。参加政府采购竞争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主选择“政采贷”或电子保函服务。2023年以来,参与博州政府采购竞争活动中有14户供应商选择使用电子保函服务。 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支付,州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至30%--80%,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激发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和生命力。
审核人:明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