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加快自治州“生态立州”战略,州林草局以草原保护与生态恢复为目标,以保护和恢复天然草原生态环境为己任,以全面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为要点,通过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实施草原生态修复项目,进一步巩固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成果,助力博州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林草局党组狠抓草原监测监管工作,严格梳理草原技术服务、草原监理部门的各项工作职责,明确人员、岗位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履职尽责。结合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抓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
二是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坚持“专业人干专业事”的原则,指派草原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摸清全州草原基本情况,制定科学载畜量依据。实施草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改革,完成禁牧区与草畜平衡区置换43.3万亩,逐步增强草原生态功能,有效改善博州草原生态环境。
三是加大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监测监管力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管理办法》,县(市)林草部门统筹草原监理所和草原工作站人员力量,落实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监管职责,推动草原生态保护落实落地。
四是强化普法宣传责任制。县(市)草原部门利用转场、巡护巡查、草原保护日等重要宣传节点,深入牧区、牧民家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生态奖励保护补助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形成全社会支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民自觉履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的良好氛围。
审核人:聂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