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首批136家“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名单出炉,其中博州6家。各示范定点零售药店均承诺严格执行集采价格,保证药品价格公开透明。
2024年6月29日,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需求,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博州医疗保障局遴选出6家积极响应国家药品集采号召,资质合格、管理规范、布局合理,服务群众较好的慢性病、双通道和门诊统筹药店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遴选出的6家试点零售药店是州直国药控股新疆博州药业有限公司便民药店、新疆永瑞兴康药业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店、新疆天天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博乐市第三分店,博乐市伊犁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第七分店,精河县华康仁德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博州温泉县福庆堂药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与各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签署了《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承诺书》。“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承诺将按照保本经营、让利于民的原则,对所有集采产品严格按照中选价格销售,对国家谈判药品按照谈判价格销售,医保统筹支付的药品售价将不高于招采平台挂网价,所有纳入医保报销的药品价格不高于非医保报销的价格。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的配置率不低于20%或至少达到300个。开展试点的零售药店将严格遵守《医保集采药品示范店承诺书》要求,以“零差价”方式销售国家及省际联盟组织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

通过定点零售药店销售集采药品,可进一步发挥集采药品的价格优势,扩大集采药品覆盖面,推动解决群众购药负担重、购药不便等问题,不断满足群众用药需求,进一步提升各族群众医保获得感。同时也对巩固我州集中带量采购成效,推动全州药店药品价格回归至合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审核人:王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