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态建设深入推进,林草长制全面贯彻落实,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持续加强,博州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长,野生动物致害事件也频繁发生。为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野生动物肇事矛盾,加快构建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博州多措并举推动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和补偿机制,在全疆首创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模式,出台《自治州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行)工作方案》,明确理赔标准,制定理赔流程,有效维护了农牧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实现生态和保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州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州人民政府组织召开自治州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行)动员培训会,详细解读《工作方案》制定背景、编制依据及主要内容,动员相关部门,分解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州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乡镇场、村队共287人参加培训会。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报刊、博州零距离、博尔塔拉报等新闻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报道,持续加大宣传引导、组织投保力度,积极发动牧民自愿购买补偿保险、提高保额,通过推行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机制,切实把民生工作落实落细,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群”。
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发生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案件996起,死亡各类牲畜2594头(只),赔付牧民金额253.09万元,受益牧民996户。
审核人:李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