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监督管理,博州医疗保障局坚持执业药师配备政策,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切实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一是摸清监管底数,再次“排”名单。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注册底数,逐一调查核实,建立工作台账。积极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对62家持有职称药师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审核。对执业药师或药师信息存在异常的,及时在医保信息平台对药师信息表进行更新,确保职称药师信息无误,杜绝挂靠注册药师、信息重复录入等现象。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认真“查”履职。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规范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通过实地检查、调取视频监控等方式,组织人员对全州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和处方药销售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定点零售药店275家,其中:对92家不符合定点医药机构药师配备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限期整改,确保11月30日前执业药师配备全部达标。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帮”提升。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宣传,压实定点零售药店主体责任,提高认识,加强监管,督促执业药师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规范药师服务。鼓励引导执业药师加强专业学习,努力钻研业务,切实把好用药安全关,提升药学服务水平。
审核人:王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