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种类众多。列为国家Ⅰ级、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1种,主要为雪豹、高鼻羚羊、棕熊、伊犁鼠兔等。近年来,博州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以林长制为抓手,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压紧压实各级林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责任,厚植生态本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为其撑起强有力的“保护伞”。
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纳入全州林长制工作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各县(市)责任落实,建立起齐抓共管的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系统推进县(市)、乡(镇)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同时,发布《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公告》等地方性保障制度,推动全州生物多样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开展;在全疆率先出台的《自治州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行)工作方案》,2024年,全州累计发生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案件1523起,死亡牲畜3865头(只),赔付牧民金额420.5万元,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凝聚合力,严厉打击。深化林长部门协作,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州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法委、阿拉山口海关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联合检查。以非法猎捕和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多发区域为切入点,重点排查非法猎捕(采集)、出售、购买、运输、寄递、食用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各类非法行为。同时,向经营主体和群众宣讲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野生动植物交易等违法行为,营造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
广泛宣传,提高意识。建立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形式多样的野生动物保护系列宣传活动,推进科普宣传进社区、进集市等活动,切实增强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2024年以来,共开展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群众7000余人。
审核人:李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