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识别潜在风险,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博州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个(博乐市二水厂水源地、哈拉吐鲁克水源地)、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个(阿拉山口市江巴斯水库饮用水源地、精河县二水厂水源地、精河县下天吉水库饮用水源地、温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通过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量保证、水源达标、环境管理状况三个方面进行评估,全面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经评估,博州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各项指标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取水量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无污染源,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下一步,博州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大日常监管,防止偷排、直排污染水源,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