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博乐市举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奖补资金发放仪式,旨在进一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培育扶持新能源示范企业,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州、市相关领导参加发放仪式。

2022年博乐市成为全疆第一批新能源推广试点城市,博乐市阳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要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积极推进公交、出租车的电动化,有效减少空气污染源和碳排放量,圆满完成试点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目标任务,被自治区确定为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企业。截至目前,博乐市阳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共有新能源公交车74辆、新能源出租车60辆,建设充电站5座,充电桩77个,充电枪248把。
博乐市阳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涛说:“公司将继续秉承环保节能、绿色低碳的理念,推进节能减排与发展新能源的战略部署,通过多种举措加大在公交、出租领域上的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使用。”

新能源车是环境保护的必然趋势,新能源公交和出租车的推广使用,不仅可以降低企业能源消耗、节约燃料成本,减少城市污染,提升城市形象,还能大力助推城市交通出行绿色、环保、低碳体系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博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钱海说:“博乐市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及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为落实激励政策,今天在博乐市阳光公交有限公司举行奖补资金发放仪式。阳光公交公司作为自治区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企业,希望在公共交通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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