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 博乐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听取和审议了博乐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博乐市文物保护利用情况的视察报告、博乐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博乐市人大常委会青达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表决同意免去高新龙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任命江洁为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陈赤男为博乐市教育局局长;崔勇辉为博乐市信访局局长。

博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纪委监委、法检两院相关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场)人大、人大街道工委、市政府相关局委办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审核人:帕克扎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