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 博乐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博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理主任胡浩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审查、批准了2023年博乐市财政决算、2024年博乐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第一次调整方案、2024年博乐市财政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博乐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博乐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博乐市人大常委会青得里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表决接受包德光、王卉斌、周萍、刘涛辞去博乐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职务,艾山江·阿不都克里木、王卉斌、祖力胡玛尔·阿里木江辞去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表决同意免去金晓雷博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庞成彪博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钟燕博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姜剑博乐市司法局局长职务;王吉祥博乐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刘川徽博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宋轩屹博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卡哈尔曼·泰来提博乐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任命吾兰巴特为博乐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张瑶瑶为博乐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朱江平为博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杨少华为博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田忠顺为博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袁刚为博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援疆)。
博乐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纪委监委、法检两院相关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场)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审核人:帕克扎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