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有一只老鹰在托托镇红山嘴南边戈壁滩上,疑似受伤,无法飞行。”11月16日上午12时许,精河县托托镇派出所接到群众贾冰峰报警称发现一只野生动物需要救助。
托托镇派出所民警吾尔兰到达现场后发现,群众口中声称的“老鹰”眉纹白而具黑色羽干纹、耳羽黑色、喉颈部羽基白色,经托托镇管护站工作人员辨认后,确定该“老鹰”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苍鹰。民警仔细检查后发现该苍鹰体表无明显伤口但翅膀无法扇动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因翅膀受伤且冬季食物匮乏,长期未进食导致体力不支而坠落。

由于野生猛禽具有极强地攻击性,为避免伤害到人或者其他动物,民警将苍鹰装进了箱子里,带回派出所进行先期安置。同时对接托托镇管护站前来交接处置,待其伤势痊愈,符合放归野外条件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精河县托托镇持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群众自觉救助野生动物行为明显增多,警民共同救助野生动物已逐步形成常态,营造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良好氛围。
审核: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