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乐市人民法院凭借出色的调解能力,成功化解了一起历时两年、矛盾重重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当庭履行付款义务,这场旷日持久的纷争画上圆满句号。

溯至2021年9月,一场意外的道路交通事故给双方当事人带来巨大影响。事故致使被告构成二级伤残,原告车辆也严重受损。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遭遇不幸的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高达150余万元。一审阶段,由于双方争议过大,调解未能成功。尽管后续在博州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部分和解,但原告车辆的损失问题却始终悬而未决。为此,原告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车辆修理费及停运损失共计2万余元。
案件进入审理环节后,双方在车辆停运损失的计算方式和金额上产生了激烈冲突。被告甚至提出要申请专业鉴定来确定损失数额。面对这一紧张局面,承办法官曹瑞恒深知,一旦启动鉴定程序,不仅会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不利于案件的妥善处理。为打破僵局,他耐心向原告解释“停运损失”的概念和计算依据,劝其合理让步,又向被告强调及时付款的重要性。在他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场长达两年的纠纷落下帷幕。

博乐市人民法院此次成功调解,不仅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为促进博乐市的和谐稳定贡献了司法力量。这充分彰显了博乐市人民法院定分止争、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以及其高效、公正、为民的司法形象。同时,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
审核人:帕克扎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