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狼群等野生动物都会给我们带来不小的损失,以前羊群遭遇狼群袭击,我们也只能自认倒霉。但现在,我们有补偿保险,损失减轻了不少”……近日,精河县大河沿子镇牧民铁来吾江·巴格提讲述了他家羊群因为遭受狼群袭击,得到保险公司补偿款的事。
前几天,铁来吾江·巴格提家的羊只遭遇狼群袭击,导致4只羊死亡,赶到现场的铁来吾江·巴格提当时十分伤心,在家人的提醒下,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最终获得了2400元补偿款。

近年来,随着精河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明显增多。为有效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野生动物肇事矛盾,2023年年底,博州出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行)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精河县积极响应贯彻落实。
据了解,《方案》明确保险范围为博州籍牧民合法饲养且经过防疫的牛(牦牛)、马、羊(山羊)、驴、骆驼等(不分品种、畜龄),被致害母畜体内未出生幼畜不作为保险标。在保险期内,保险范围内牲畜遭受棕熊、雪豹、野猪、猞猁、狐狸、狼等陆生野生动物侵害,造成牲畜财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群众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参保,针对未参保的我们也有不同的赔付标准。牧民的牲畜遭受到野生动物致害,接到报案后,我们和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查勘小组,进行现场查勘,查勘完成后在现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之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我们将会启动理赔流程,赔款将在3个工作日就会支付到牧民手中。”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河县支公司理赔人员钱志鹏介绍。
据了解,《方案》在全疆范围内首创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机制,补贴投保费用由博州各级财政承担,共计300万元,保额上限达2000万元。自《方案》实施以来,精河县县域内有羊5200余只、牛5300余头、马1300余匹、骆驼352峰、驴11头参与投保。目前发生野生动物致害案件90起,合计赔款金额25.67万元。
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的成功实施,不仅为牧民提供了实际的帮助,还探索出了一条解决野生动物致害损失补偿问题的新路径,体现了精河县“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依法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治理理念,对健全精河县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增强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依法保障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引导农牧民增强野生动物致害防护意识,组织动员群众提升防护能力,引导改变不良生产生活的习惯,最大限度减少野生动物致害案件的发生。同时,加大保险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应保尽保,最大程度上帮助群众避免因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县林业和草原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杨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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